剴剴案後兒童收出養大修法 出養評估「回歸政府」最快5月底後上路
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衛福部社家署預告修正「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許可及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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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剴剴受虐致死案震驚社會,收出養制度及媒合運作模式引發大眾關注。衛福部2月6日預告修正相關辦法,未來機構僅進行收養媒合,出養評估將回歸政府,且增加收出養媒合機構限制,僅社會福利機構才可申請。此修正案預告期滿,社會及家庭署今(8)日表示外界未有太多異議,預計5月底送法規會後,審議完成後可公告上路。
台北市劉姓保母與胞妹涉嫌虐死新北市1歲男童剴剴,引發社會震驚及對收出養制度的廣泛討論。為此,衛福部社家署2月6日預告修正「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昨日預告期滿。
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受訪表示,草案於2月6日至4月7日預告期間,僅收到兩則民眾意見,內容均無提出建議,僅是對修法表達感謝,並支持兒權政策發展。此次修法方向符合民眾期待,沒有收到太多意見,且擬定修法時,就有找縣市政府、兒權團體、收出養機構等共同討論,已進行充分溝通。
媒體詢問此次修法重點,張美美說明,首先是辦理收出養資格部分,刪除文教基金會,改為僅限社福機構;其次,媒合服務機構的服務項目也做調整,服務範圍僅限收養工作,出養服務改由地方政府評估、主責處理;同時針對收出養媒合機構的申請,也增加其業務計畫須提出的重點,包括必須明確提出訪視評估方法等。
另,管理辦法也新增明列,媒合服務者養媒合服務者於提供服務期間應遵守事項,包含在職訓練課程規定,及納入內外部督導機制提供社工人員支持與指導,且社工人員在職訓練中,應包括6小時有關兒童發展及辨識兒童受虐的敏感度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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