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知名美式漢堡店長偷拍、摸臀害4女員工受害!社會局公布全名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社會局公布漢堡店長姓名、犯行。(圖/取自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裁罰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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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家美式漢堡店爆出性騷擾與偷拍事件,現年30多歲店長鄭凱元,被控在2023年期間性騷擾對4名女員工,並兩度試圖以手機偷拍未成年女工讀生如廁。警方調查後,依妨害秘密、性騷擾與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等罪嫌移送法辦。檢察官考量被告認罪、與被害人和解,給予3年緩起訴處分。台北市社會局也依兒少法規定,在網頁公布全名與犯行。

本案源於,一名未成年女工讀生2023年9月如廁時聽見異常聲響,打開廁所門後發現鄭男蹲在門外,手持手機意圖偷拍。她憤而向警方報案,後經與其他員工交談,才驚覺不只她一人遭殃。另有一名未成年被害人也指出,在8月時曾發現廁所通風口藏有手機,懷疑遭偷拍未遂,並拍照存證。

警方隨後介入偵辦,發現鄭男於2023年4月至9月間,陸續對4名女員工伸出鹹豬手,觸碰肩、腰、臀等敏感部位,部分員工甚至遭他從後方用下體頂撞。2023年9月12日,警方持搜索票將鄭男拘提到案,並查扣手機。雖手機內無拍攝檔案,但鄭男坦承「曾試圖偷拍」,僅對性騷擾部分否認犯意,辯稱「空間狹小,碰觸屬無心」。

▲社會局公布漢堡店長姓名、犯行。(圖/取自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裁罰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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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鄭男於公眾開放之職場空間中,違反個人身體自主權,並以偷拍方式意圖取得未成年少女如廁影像,行為已構成妨害秘密罪未遂,並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28條未遂犯規定。

由於鄭男主動認罪,並與2名未成年被害人達成調解,分別賠償35萬元、25萬元,檢方最終給予緩起訴處分,條件包含3年觀察期,須支付總計60萬元和解金並接受24小時法治教育。

此外,台北市社會局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決定公開鄭男姓名與犯行,呼籲雇主應建立有效之性騷擾防治機制,並強調職場性騷擾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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