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2警涉包庇賭博電玩遭收押禁見...市警局開鍘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北市萬華分局行政組組長鄧進華。(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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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萬華分局行政組組長鄧進華涉嫌與保安大隊組員吳嘉葳、市警局督察室「靖紀小組」警員林裕偉合謀,疑將警方查緝、掃蕩賭博電玩的情資,洩露給萬華區的佰大電子遊藝場。北檢訊後認為鄧、吳2人涉嫌洩密等罪嫌重大,有勾串之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北市警局也祭出免職處分。

據了解,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主動檢舉分案、台北市警局自檢報請北檢指揮偵辦,發現萬華分局行政組組長鄧進華與轄區賭博電玩業者有所勾結,鄧男並找來時任中山分局警務員的吳嘉葳、時任大安分局警員的林裕偉2人,一起分工將警方臨檢、專案查緝等情資,洩密給萬華區內佰大電子遊藝場等負責人。業者再按月給予「規費」作為對價。

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為鄧進華、吳嘉葳2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訊後裁准收押禁見,林裕偉訊後請回。

至於業者則涉犯《刑法》賭博等罪,其中佰大負責人劉正喜諭知70萬元交保,登記負責人許宥鑫50萬元,會計蔡美華、業務王宏偉各30萬元、現場管理黃一峰請回。

北市警局表示,2人除依法均先予停職外,本局將於全案事證明確後,予以免職汰除,並從嚴追究相關考核監督不周人員責任。

北市警局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均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絕不寬貸,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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