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節大人為何能放假?超真實理由一看全懂 撞期清明節「爽休2天」
娛樂中心/徐珮華報導
今(4)日是一年一度的清明節,也是孩童們期待的兒童節,不少家戶趁著4天連假返鄉掃墓、出門踏青。不過為何明明是兒童的節日,大人們也能放假?其實兒童節與清明節相同,都是政府制定的國定假日;有趣的是,若該年兒童節與清明節撞期,還是可以獲得2天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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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節是中華民國國定假日。(示意圖/翻攝自北市府官網)
現有的國定假日共通放假日,包括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農曆除夕、春節、和平紀念日、兒童節、民族掃墓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日,其中春節有3日,共計11日;僅限特定人員享有的假日,則有勞動節、軍人節、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符合相關身分者可放假1日。
不過事實上,兒童節在民國80年才被納入國定假日,當時為了避免兒童放假沒人照顧,再加上希望能與清明節形成連續假期,因此與3月8日的婦女節整合在4月4日放假,並改稱「婦女、兒童節合併假日」。該假期後來在1998年被取消,直到2011年才恢復。
▲今年兒童節與清明節同一天,因此挪至前一天放假。(圖/翻攝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只是清明節日期並不固定,可能落在4月4日、5日或6日。因此根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規定,兒童節與清明節落在同一日時,於前一日放假;逢星期四時,則改在後一日放假。例如今年兒童節與清明節恰好都在4月4日週五,因此往前挪至3日放假,4月3日、4日便完美銜接週末的5日及6日,成為4天連續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