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籍應召女揪便衣警QK 淫窟被抄...小資女幫租屋慘賠2月薪水

社會中心/程正邦報導

▲賣淫集團常利用人頭租屋,提供外籍應召女進行性交易。(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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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小資族會當二房東賺外快,但如果將房子租給不法集團,恐怕會惹禍上身。北市一名賴姓女子和賣淫集團合作,租屋提供給越南籍女子小樂(化名)從事性交易。沒想到小樂上街攬客,竟釣到便衣警員,不但「一樓一鳳」的淫窟被抄,賴女也因「圖利容留性交罪」吃上官司。

據判決書指出,賴女自2023年3月起,與身份不詳的應召集團成員合作,向不知情的房東租下台北市一處房屋,專門提供給小樂與不特定男客進行性交易。同年9月,小樂在北市區某巷弄攬客,看到一名男子路過,主動上前詢問是否想放鬆一下?並提出「全套服務20分鐘,只要1500元」的優惠價格,接著便把警員帶到租屋處準備進行性交易。

沒想到兩人才剛進屋衣服還沒脫,警員就表明身分,並依現行犯將小樂逮捕,讓小樂當場傻眼直呼倒楣,即使百般求饒仍被帶回警局調查。警方循線追查,通知租屋的賴女到案,做筆錄時賴女對犯行供認不諱,坦承協助安排租屋給小樂從事性交易使用。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賴女幫應召站租屋的行為,破壞善良風俗、敗壞社會風氣,已觸犯「圖利容留性交罪」,考量她坦承犯行,月入約2.8萬元,最終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3年,還要向公庫支付6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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