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精舍命案!王薀+3護法「不認罪」法院裁押理由曝:使人翻供風險高
社會中心/陳弘逸報導
▲北市精舍命案,王薀及他的3名護法被諭知被羈押禁見3個月。(圖/翻攝畫面)
北市精舍命案,昨天(6日)偵結,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藝人李威夫妻等13人被起訴。此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仍在押的王薀及他的3名女護法,仍否認犯行,3名護法先遭法院裁定羈押,王薀壓軸應訊,他強調自己的著作的「功績」,吐露對蔡女的死相當難過,還哽咽說出,曾救過她3次,力求交保。但仍被當庭諭知羈押禁見3個月,法院裁押理由也跟著曝光。
此案在押的4名被告,包含王薀及3大女護法幹子昀、梁碧茵、游秀鈴;王、幹、梁都不認罪;至於游只認傷害但不認致死。
在接押庭上,法官認為4人皆否認傷害致死罪,且供述避重就輕,說詞出入甚大,偵查期間各有滅證、勾串舉動,考量團體內成員彼此關係嚴密、上下隸屬分明,人際控制力甚高,有利用組織控制力以使相關證人翻供的高度風險,認有勾串及滅證之虞。
▲在押的4名被告,包含王薀及3大女護法幹子昀、梁碧茵、游秀鈴都不認罪,移審裁定羈押禁見3個月。(圖/翻攝畫面)
法官考量,此案採國民法官制,國民法官未必能接觸到全部卷證,程序也有相當的變異性,為確保後續審理,有羈押禁見必要。因此,法官當庭諭知,王薀、幹子昀、梁碧茵及游秀鈴,都被裁定羈押禁見3個月。
回顧本案,死者蔡女,因沒處理好王薀離婚財產分配,加上疑傳染新冠肺炎(COVID-19)給其中一名護法,導致她在2024年5月起,開始遭到護法、信徒各種嚴酷、體罰及羞辱。
直到同年7月23日晚上,王薀在距離精舍約1公里處的「水月草堂」茶館開批鬥大會,蔡女不堪長時間折騰,最終倒地不起,過程中,王薀卻跟在場其他人,成立「0724臨時」通訊群組,分頭致電給2、300名律師詢問法律意見,一直到隔天上午,才通報救護車,人早已橫紋肌溶解症,併有輕度外傷性神經軸索損傷導致休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