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林姓住持在交友平台「愛情公寓」結識家住高雄、41歲的盧姓單親媽媽,兩人隨即陷入熱戀並發生關係。不過甜蜜沒多久,兩人撕破臉互告。最終,盧女因拿走林男寫的信紙被判處拘役15日。

▲示意圖/攝影者Christopher, Tania and Isabelle Luna, flickr CC License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林男雖然出家但仍不甘寂寞,在愛情公寓化名「阿雄」和盧女交往、發生關係。2016年10月林男還為了盧女還俗,因缺乏證明文件,便回到寺廟中寫信條懺悔破戒,表明還俗決心。他在信件內容寫道:「我破壞佛門清規,愧對善信,有辱僧團,自即日起還俗,接受法律制裁,謹此!」
隔日盧女便與朋友到寺廟拿走林男寫下的信紙、單據及戶口名簿。最終雙方感情不睦互告,盧女控告遭性侵,林男則告盧女擅自拿走他的信件、戶口名簿。一審盧女遭依《竊盜罪》判處拘役50日,盧女上訴二審,法院認為信紙為盧女要求林男寫下,她拿走也無法證明屬於竊盜,改判15日;林男被控性侵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