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新竹報導
汽車業務5000元援交女高中生,事後女方懷孕,遭法院依法判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示意圖/Pixabay)新竹縣男汽車業務大壯(化名)在交友軟體以「約一次5000」為標題,利誘仍在就讀高中的少女小花(化名)援交;兩人在去年發生關係後,少女身體不適就醫卻發現已妊娠17週,此案因此曝光;大壯認罪,未達成和解,遭法院依法判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新竹男業務大壯(化名)在交友軟體以「約一次5000」為標題,張貼性交易訊息,16歲以上未滿18歲的少女小花(化名)得知訊息後,兩人談妥交易,於2024年7月29日相約到新竹縣汽車旅館內發生性關係。
直到案發後4個月,少女小花因身體不適就醫後,被醫院發現她已妊娠17週,新竹縣政府社會處轉介並通報警方,此案因此曝光;警詢及偵訊時,大壯都坦承犯行,檢方遭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
大壯在法庭上自陳,大學肄業從事汽車業務,家庭經濟狀況普通,坦承犯行,雖未達成和解,但已向少女小花支付部分醫藥費用。
法官認為,大壯是18歲以上的成年人,為滿足一己私慾,明知少女未成年,身體、心智發展均未健全,卻跟她進行性交易,有害身心健全發展;法官審理後,將他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項之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