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程正邦報導

▲台南麻豆分局梁姓女警,去年不滿被控竊盜遭退學,含冤自戕。(圖/翻攝google)
台南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梁姓女警,去年在官田區運動公園開槍自戕身亡,事後傳出她在警察大學就讀期間,因被指控竊取友人物品遭學校勒令退學。梁女深感冤屈,曾自費聘請律師對警大提起訴訟,但案件尚未有定論,她便選擇結束生命。梁女父母隨後控告警大侵犯其名譽權及人格法益,象徵性求償3元,但桃園地方法院認定退學處分與梁女自戕之間無相當因果關係,判決警大免賠,。
警大退學爭議 女警被控竊盜遭勒令退學
回顧全案,梁女於2022年9月考上警察大學國境學系研究所,但警大於2023年12月接獲檢舉後,認定她在校期間有竊盜行為,依法勒令退學。梁女退學後返回原單位服務,未料於2024年3月底開槍自盡。梁女父母認為警大的處分與輿論影響嚴重損害其家庭名譽,並指控警大堅稱處分合法的言論加深社會污名,對他們造成精神傷害,故提起求償並要求公開審判結果。

▲▼梁姓女警生前在台南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服務。(圖/翻攝畫面)

父母提告求償 控警大侵害名譽與生命權
庭審中,警大堅稱依照程序調查處分過程合法,梁女曾提起申訴與訴願,但未能撤銷退學決定,且身亡後訴願不被受理。法院審酌後認為,梁女已成年且具警察職務經驗,應有足夠心智承受能力,一般人遭退學不一定會自殺,梁女自戕行為無法合理預見,故難認兩者有直接因果關係。

▲一審判決出爐,桃園地院判決中央警察大學免賠梁女家屬。(圖/翻攝google)
法官見解:梁女心智成熟,無法預見自殺行為
法官同時指出,警大對外說明案情屬於陳述意見,並未侵害梁女父母的敬愛追慕權利。基於以上理由,法院判決警大無需賠償,梁女父母敗訴,但仍可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