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海軍上士、海巡隊員接連被查出涉及洩密給中共,分遭判刑及起訴。(圖/翻攝畫面)
海軍新訓中心前上士,被控於2014起到2023年服役期間,因欠債找上中共情報窗口「張先生」,以國防機密換取8萬報酬,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陸海空軍刑法「交付軍事機密罪判」判處2年2個月徒刑;另海巡署艦隊分署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李姓隊員也被查出交付機密資料給大陸人士賺取報酬,高雄高分檢則依涉犯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貪汙等罪嫌起訴。
據悉,海軍前上士陳毅閔被控於2014年起到2023年服役時,因欠債要辦理貸款,因此透過社群平台找到替中共蒐集情報的的「張先生業務經理」等人;後來便於2022年4月起起到2023年2月間,分別在屏東、宜蘭向同學取得機密電子檔後,在列印成文件攜出營區,並以手機翻拍後交給情報窗口,獲利17萬元,
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時,陳姓上士全部認罪獲減刑,另涉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部分則因電子檔不是自己單位管理的檔案,無法認定是否為機密,因此判決無罪;不過高院也認定陳男身為軍人,在軍人,國家、責任、榮譽均為軍旅生涯中,一再受洗禮薰陶的信念及價值,應較一般人更知悉效忠國家的重要性,卻罔顧國家栽培,為貪圖錢財,用軍事機密資料換取報酬,已嚴重危害到國安。
高院也同時認定陳男敗壞軍人武德、戕害軍譽等,但審酌他繳回犯罪所得,因此依法判處2年2個月刑,但翻拍機密資料給中共人士部分,由於不屬於或無法確認為機密因此無罪。
此外,另名李姓海巡隊員於2022年9月起,將手邊的菲台海域任務艦與飛彈射擊警戒區域示意圖等相關機密文件,交予中共人士「TONY」,每季除了可領6萬元薪資還有年終獎金,高雄高分檢在偵辦期間核對證人證詞、虛擬貨幣帳戶、金融帳戶等明細後將他起訴,初估不法獲利高達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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