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瀝青界台積電」永䥶工程3年前的國道工程釀成1死1傷意外,郭姓負責人及徐姓員工遭起訴。(圖/翻攝自Google map)
自詡「瀝青界台積電」的永䥶工程,3年前承包國道1號路面整修工程,2023年3月某日深夜,徐姓員工未擺放警告標示,就將聯結車停放在車道上載運機具,當時距離徐男有段距離的劉姓員工正準備離場,卻因為閃避不及撞擊聯結車車尾,劉男傷重送醫不治。桃園地檢署依違反職安法、刑法過失致死罪起訴永䥶工程郭姓負責人及徐姓員工。
起訴書指出,「永䥶營造」承包高公局北區養工分局「2022年度中壢工務段轄區路面整修工程」,後將AC鋪設、刨除工程發包給「永䥶工程」進行。
2023年3月30日晚間9時許,「永䥶工程」在國道1號北上53.8公里至52公里第1、2車道進行AC鋪設工程,徐姓員工將聯結車停放在52.3公里處第1車道,等待載運機具,但卻未顯示停車燈光或使用反光標示,施工現場也未事先規畫交通維持動線或安排專人指揮,未設置交通號誌及標示。
隔日凌晨4時29分,結束工作的劉姓員工與同事開車要離場,北上行經52.3公里處時閃避不及,撞擊聯結車的右後方,劉男到院前失去呼吸心跳、右大腿骨折、雙側小腿開放性骨折,經送醫搶救仍因出血性休克死亡,乘客則受右踝部挫傷。
桃園地檢署近日偵結,依違反職安法、刑法過失致死罪起訴永䥶工程郭姓負責人及徐姓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