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縣一名國小老師在課堂上辱罵學生「mother fxxxxx」,遭判刑又賠償2萬元。(示意圖/pixabay)
在新竹縣某國小擔任國際教育課程老師的林姓男子,2023年在課堂上因不滿某學生干擾上課,且屢勸不聽,林男一時情緒上頭,出口「mother fxxxxx」辱罵,並在下課時將該生名字寫在黑板上,林男刑事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公然侮辱罪,遭判處拘役40日,刑事附帶民事判賠2萬元。
判決書指出,林男在課堂上不滿某6年級學生的上課態度,出言「mother fxxxxx」等語後,將零食扔擲於地,並於下課時在黑板上寫下該生之姓名,並出言:「我會追蹤你,我要看看你以後成就非凡,還是出現在社會版」,學生家屬事後得知,不但向學校反應,還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及民事賠償。
班導也出面作證,表示開始上課時,林男就因為該生看課外讀物而有責罵行為,後續課堂上該生又和同學因競標牌而有爭執,影響到班上秩序,林男一時氣憤於是開口罵人,而有後續砸零食的動作,還嚇哭班上的女同學。
林男當天也在臉書上發表課堂上的經過,寫下「這一班我才不管三七二十一,我把我所有的怒氣全部出在那一個XX身上 我也把買的零嘴甩在地上並說『我才不可能發給你們班!最後一堂課你要這樣子惡搞,我就讓你記住一輩子!』所有的小朋友看著台上的我 有人低頭沉思 有人甚至在擦眼淚 有人也在偷笑」、「我花了10多分鐘教他和全班上了一堂珍貴的一課」等語,林男坦承確實有講「mother fucker」,但辯稱只是情緒抒發,沒有公然侮辱的犯意。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mother fxxxxx」意即「x你x」,有時縮寫為「mofo」 是一種英語粗口,乃Fxxx的一種形式,通常帶有高度冒犯意味;法官認為林男所為已使被害人在精神、心理上感到難堪,審酌林男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且未能與告訴人、被害人達成和解,態度顯然非佳,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另外刑事附帶民事告訴判賠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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