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黃麟凱伏法前,民間團體想盡辦法要「槍下留人」。(圖/資料照)
性侵殺害前女友母女的死囚黃麟凱,1月16日晚間伏法。法務部執行前,民間司法改革委員會、廢死聯盟委任律師向最高檢察署遞交非常上訴狀,同時向憲法法庭遞狀聲請暫時處分,此部分,憲法法庭審查後,裁定不受理。
黃麟凱被控於2013年間,不滿前女友分手還催討欠款,潛入王姓前女友家,勒死王女母親,再性侵殺害王女。2017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決黃麟凱死刑定讞。
1月16日傍晚,傳出法務部將執行黃麟凱槍決消息後,司改會、廢死聯盟立即由委任律師向最高檢察署遞狀,聲請非常上訴,再向憲法法庭聲請暫時處分,暫緩停止執行死刑。但同日晚間10點02分,黃麟凱仍槍決伏法。
律師團聲請主張,黃麟凱是否符合犯罪情節最嚴重?歷審審判程序是否符合正當法律程序?都還有待釋疑。且是否有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部分,都還有待詳加調查,基於保障生命權、人性尊嚴等憲法基本權利,請求憲法法庭裁定暫緩執行。
不過憲法法庭收案後進行審查,認為因無本案繫屬憲法法庭,不符合憲法訴訟法要件,因此一致裁決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