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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罹患失智症!80歲父憂媳婦侵占財產 偷調病歷挨告

圖、文/CTWANT

嘉義一名80歲李姓父親,因擔心兒子可能失智,無法妥善管理財產,甚至遭兒媳侵占,遂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示意圖/翻攝Pexels)

▲嘉義一名80歲李姓父親,因擔心兒子可能失智,無法妥善管理財產,甚至遭兒媳侵占,遂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示意圖/翻攝Pexels)

嘉義一名80歲李姓父親,因擔心兒子可能失智,無法妥善管理財產,甚至遭兒媳侵占,遂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事後遭兒子委託兒媳提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一審法院認定李父非法蒐集個資,判處一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然而案件上訴至台南高分院後,最終改判無罪。

判決書指出,李父與兒子李男因財產問題產生糾紛,他懷疑兒子罹患失智症,且已領取身心障礙補助,擔心兒子難以自主管理財務,甚至可能遭兒媳婦不當取得資產。為確保兒子的財產安全,他決定透過法律途徑聲請法院進行監護宣告。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為證據不足,最終駁回了李父的申請。

而後2021年11月李父在友人陪同下,以父親的身分前往醫院,向院方申請取得李男的病歷資料,並將這些文件提供給友人,以作為兒子精神狀態不佳的佐證,企圖在訴訟中使用。不料李男得知此事後,認為父親未經自己同意即私自調閱個人病歷,涉及違反個資法,遂委託妻子出面提告。

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李父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調閱兒子的病歷,已構成違法蒐集與利用個人資料,且具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意圖損害他人利益」的犯意,因此依違反個資法判處一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李父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案件進入台南高分院審理。二審法官認為,李父雖然未依法取得病歷,但他的出發點是為了確認兒子的精神狀態,以確保財產安全,並無謀取不法利益或損害兒子權益的意圖。此外,李父並未將病歷公開或用於其他用途,因此不符個資法刑事責任所要求的主觀犯意。最終台南高分院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李父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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