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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小30歲女下屬…台電副處長逞慾完噁問:興不興奮? 台電發聲回應了

圖、文/CTWANT

台電中部施工處爆性侵案!一名嚴姓土木副處長以視察工地為由,與一名年約30歲的女下屬相約見面,怎料嚴男卻在辦公室內性侵得逞,經台中地方法院審理,依涉犯《強制性交罪》判處嚴男3年10月徒刑。(示意圖/擷取自TPG達志影像)

▲台電中部施工處爆性侵案!一名嚴姓土木副處長以視察工地為由,與一名年約30歲的女下屬相約見面,怎料嚴男卻在辦公室內性侵得逞,經台中地方法院審理,依涉犯《強制性交罪》判處嚴男3年10月徒刑。(示意圖/擷取自TPG達志影像)

台電中部施工處爆性侵案!一名嚴姓土木副處長以視察工地為由,與一名小他30歲的女下屬相約見面,怎料嚴男卻在辦公室內性侵得逞,甚至脫口「要不是年紀太大早就追妳」,經台中地方法院審理,依涉犯《強制性交罪》判處嚴男3年10月徒刑。對此,台灣電力公司也發聲回應了。

根據判決書指出,該案發生於2023年10月21日上午9時許,當時台電嚴姓土木副處長與女下屬相約前去工地查看,女下屬如期赴約後,隨即進入嚴男辦公室,但嚴男卻稱時間還早,便提議先替對方按摩放鬆。

接著,嚴男又以「改善經期不順」為由,再次提議替女下屬按摩腹部,怎料過程中他竟萌生色意,趁四下無人性侵對方,結束後還噁問「有沒有興奮、高潮」,甚至坦承「自從妳進公司後就覺得妳很不一樣,要不是年紀太大早就追妳。」事隔2天後,該名受害女子才終於鼓起勇氣報警。

台中地院審理認為,嚴男身為被害人的職場上司,不僅未恪守職場倫理與異性相處分際,竟為逞一己色慾,利用無人在場強制性交,審酌嚴男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犯案後又避重就輕,故依涉犯《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10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對此,台電昨(12日)晚間也回應,當事人報警後,於2023年10月27日向公司提出申訴,獲報後已立即積極介入調查,並於10月31日免除其主管職務,經查屬實後,已在2024年7月將該名主管免職,未來將加強宣導職場不法侵害預防,以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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