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縣榮姓男子今年2月份潛進同社區一名林姓單身女子的套房,還當成自己家躺在林女的床鋪邊「陪睡」,直到林女察覺有異,打開房內電燈後才發現身旁躺了名陌生男子,嚇得拍照並蒐證報警。新竹地院審理,認為榮男所為嚴重影響林女居住安全,並造成她心中莫大恐懼與不安,依侵入住宅罪榮男2月有期徒刑。

▲新竹榮姓男子潛入單身女套房還「陪睡」。(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判決指出,榮男和林女都在新竹縣同一處社區同一棟承租套房,今年2月26日凌晨4時許,當林女還在熟睡時,榮男以不明方式開啟林女的房門,且躺臥在林女床鋪旁地板上未作聲,直到林女察覺有異,起身開燈後,赫然發現身旁地板的榮男,立即拍照存證,並將他驅趕離開,報警處理。林女同時還指出,她放在包包內的1388元也不翼而飛,懷疑是榮男偷走的。
法官認為,榮男與林女素不相識,而在常人最無防備的凌晨時分,恣意侵入林女住居套房,嚴重影響被害人居住安全,並造成林女心中莫大恐懼與不安,依侵入住宅罪判刑2月。至於偷竊部分,由於林女並未親眼目擊榮男下手行竊,也無法提出款項失竊的相關證據供以參酌,加上榮男也否認犯行,因此難認定榮男侵入套房行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