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佳萍、許世良/高雄報導
知名連鎖茶飲店被離職員工控訴,薪資違反勞基法!高雄一名李小姐控訴,老闆一個月只給1萬9千元,超時上班不說,下雨天外送摔車,自己受傷離職,業者還要求賠償機車毀損費用;不過業者反控,是李小姐把機器弄壞,還常常記錯帳,才要求賠償!


▲李小姐控訴飲料店老闆苛刻。
回到工作的連鎖茶飲店,李小姐和朋友想找老闆說清楚,因為她控訴雨天外送,不小心摔壞車,竟然還被扣錢。投訴者李小姐朋友:「現在要麻煩老闆給我們修費單...來,修費單。」剛從茶飲店離職的李小姐不服氣,認為修車費根本不需要這麼多,同時她還控訴,來飲料店上班一個月,薪資卻只有1萬9千元,似乎被當成廉價勞工。

投訴者李小姐表示:「他是說你要等3個月後,考績過才有升遷、才有加薪,可是1萬9千元,真的太低了!」李小姐指控,業者不但薪資少給,有時還超時工作,前幾天因為下雨外送,不小心摔車,自己也受了傷,現在要離職,她不服業者要求扣錢賠償。

但面對李小姐的指控,茶飲店的同事也有話要說,茶飲店員工:「一個杯子2千5,一台機器7千,還包括摔破一個玻璃瓶200,情義上賠一下而已,如果叫你完全修好,已經超過這個價錢。」

▲同事反指控李小姐弄壞機器、常常記錯帳。

同事說,李小姐任職期間,不但弄壞7千元的機器,還常常記錯帳,不過老闆並沒有要她賠錢,現在只是象徵性的賠償;不過,由於薪資1萬9千元的確低於勞基法規定的2萬零8元,李小姐還是可以透過申訴,爭取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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