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台南一名人夫阿官(化名),日前參加國標舞蹈班認識女同學小美(化名),2人一拍即合,發展成婚外情,2人還7度上摩鐵7次,但紙包不住火,阿官的妻子發現這段姦情後,憤而提告,向2人求償100萬元。台南地院審理時,阿官卻辯稱2人上摩鐵是為了「商討土地銷售事宜」,不過法官不採信這樣的說法,考量到雙方的社經地位,阿官和小美連帶賠償正宮15萬元較為適當,可上訴。
判決書表示,阿官和妻子結婚34年婚,育有3名子女,原本生活幸福美滿,沒想到阿官在學了國標舞後,一切變了調。小美在課堂中認識阿官,明知對方有加室,仍傳常訊息表達傾訴思念、愛戀之情,2人因此墜入愛河,不但一起外出聚餐,還上摩鐵,正宮知道這些事情後,感到極大痛苦,氣得要求2人連帶賠償100萬元。

▲阿官胡扯,自己和小美上摩鐵是為了商討土地委託銷售事宜。(圖/記者 林盈君攝)
檢警調查時,阿官辯稱,他和小美只有在舞蹈教室和公開場所,就算出遊聚餐也有其他舞蹈班同學同行,沒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紀,雖然正宮提出照片作證,但畫面模糊無法辨識。此外他坦承,在2019年12月30日和2020年3月26日,曾與小美尚摩鐵,但前者是因為2人農耕後,才到摩鐵洗澡、休息,這無法認定有無通姦行為,後者則是到摩鐵「商討土地委託銷售事宜」,並未從事任何不法行為。
法官勘驗相關事證後,認為2人若要商討土地委託銷售事宜,可到辦公室或其他公共場所討論,倘若2人關係不親密,根本不需要選擇費用較高的摩鐵獨處,因此法官認定2人,確實破壞正宮的婚姻,考量到雙方的社經地位後,2人連帶賠償正宮1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