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新聞/綜合報導
基隆市一名涂姓女大生日前在西門町逛街時,遺失一支HTC ONE SV手機,被民眾拾獲送往派出所,涂姓女大生從派出所取回手機後,不料接到拾獲民眾的電話,要求女子支付法定十分之一的報酬金。手機經估價後僅市值2千元,所以只願付2百元酬金;但拾獲民眾認為錢太少,不排除到法院提民事訴訟。
涂姓女大生本月1日到台北市西門町逛街,回到基隆住處才發現手機不見了,緊急向友人借了電話撥打自己手機,接起電話的警員向涂姓女大生表示,手機已經被拾獲並送到警局。
領回手機後不久,涂姓女大生接到拾獲民眾的電話,電話中要求女大生支付報酬金。女大生將已使用三個月的手機估價後,只值2000元,表示只能支付拾獲民眾200元的酬勞金。不料,拾獲民眾認為200元太少,且表示若雙方無法達成共識便會提告。

▲民眾拾獲一隻HTC ONE SV手機,不滿只獲200元報酬金(圖/翻攝自HTC官網)
依據現行民法,立法院已於101年將拾得遺失物報酬上限由原訂遺失物價值三成調降為一成,且拾獲者應於7日內通知、報告或交存拾得物的義務,否則不得要求報酬。(整理:實習編輯洪佳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