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陳姓男子,先前因房產財務問題,與父親爆發激烈口角,過程中父親飆罵「X你祖媽」、「塞X娘」、「X你祖公祖媽」等髒話,陳男自認精神極度受創,遂提告並求償600萬元;但台北地院認為,當下雙方互有不滿情緒,陳父一時激動口出惡言,難認有毀損名譽之故意及動機,因此駁回陳男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陳男主張,2014年6月2日晚間8時許,父親在住家用飆罵他髒話,內容提及「X你祖媽」、「塞X娘」、「X你祖公祖媽」等字句,還拿起桌上物品想攻擊,讓他精神上承受極大痛苦,而且父親對同居女友言聽計從,因此認為兩人應連帶賠償600萬元。
陳父及其同居女友則供稱,當天兩人因故吵架時,女友並未在場助陣;陳父亦否認侵犯兒子的名譽權,這部分檢方已做出不起訴處分,兒子對此也沒有做出任何舉證,遂請求法官駁回訴訟。
法官認為,陳男和父親因房產問題爆發口角,當時雙方情緒都很激動,才會產生言語齟齬,陳父因一時激動而口出惡言,難認有毀損兒子名譽之故意,亦無貶損兒子人格,因此判陳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陳男遭父親飆罵五字經後竟求償60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攝影者Mike Tungate, Flickr CC Lic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