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所國中,去年10月一日中午,一群學生在廁所清掃時,發現一間廁所裡一直有人在用,由於時間太久,彎下身去察看,驚見似是1男1女「四腳獸」,趕緊向老師報告後,校方查看監視器畫面,震驚竟是一名40多歲的楊姓班導師和班上14歲的女學生。

▲圖非新聞照片/示意圖
據《蘋果》報導,校方覺得事態嚴重,詢問兩人後立即通知女學生家長,家長氣得對楊姓班導師提出告訴。楊男到案供稱,自己未婚,兩人在學校日久生情、互有好感,是交往中的男女朋友,辯稱「是真愛」。楊男並坦承在廁所約會過2次,撫摸女學生的胸部及下體都是隔著衣服,沒有強迫。
不過台北地檢署認為,這樣的行為已經逾越了師生關係分際,涉犯《刑法》227條第4項的「猥褻幼女罪」,地檢署昨(9日)依法將楊男提起公訴。

▲圖非新聞照片/示意圖
新北市教育局表示,學校知悉後,即刻啟動性平調查程序,經調查屬實,該名教師已予以解聘,並通報教育部不適任教師。(編輯:王呈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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