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去年10月接連在政論節目上指稱,環保署長李應元於9月中旬有一場私人飯局,與會的則是台化高層與環保業者,吳質疑李餐敘後對台化態度轉變。李要求吳在3天內公開道歉,但吳自認沒錯,拒絕道歉,被控涉嫌加重誹謗,並求償200萬元且要登報道歉。民事部分,台北地院今(25)日開庭,雙方就登報與否具激烈爭辯,全案將於明年1月30日宣判。
刑事部分,一審已判吳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至於民事部分,北院今天開庭時,雙方針對是否登報道歉與否進行激烈爭辯。被告律師認為,現今網路發達,判決結果不須登報;但原告律師指出,李應元因這件事蒙受一定程度損害,且事發之初,給予吳子嘉澄清機會,吳卻不把握,因此堅持登報道歉。最後,法官表示,全案將於一個半月後宣判,期間若被告有意願和解,再行陳報。

▲環保署長李應元。(圖/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