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43歲的鄭姓男子去年底跟一名買家相約交易一支市價約60萬元的愛彼錶,但對方看完錶後表示沒有帶夠錢即離去,結果鄭男也要離開時,遭一名埋伏在鐘錶行外的25歲彭姓男子行搶,彭男行搶未果還把手機遺落在搶案現場,案發後9分鐘又折回去拿,被眼尖民眾發現報警逮人。台北地院根據相關卷證資料,認定彭男觸犯共同犯強盜未遂罪,日前判處有期徒刑2年10月。可上訴。

▲鄭男所持有的愛彼錶大熊貓款。(圖/翻攝畫面)
調查發現,彭男透過一名蔡姓男子得知鄭男將到鐘錶店;2016年12月30日下午5時18分左右,彭男持辣椒水噴霧,埋伏在鐘錶店外,見鄭男從鐘錶店走出就辣椒水噴灑鄭男的眼睛,再徒手拉扯鄭的購物提袋;鄭男儘管眼睛刺痛的倒地,但仍緊抓手提袋,並大喊搶劫,引來一旁路人關注。彭男見狀逃離現場,過程中卻將外套、手機遺落在現場;彭擔心身分曝光,隨即搭計程車返回搶案現場,欲取回上開物品,但被眼尖民眾發覺後通知員警當場逮人。

▲許多民眾加入戰局協助壓制彭男。(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