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地檢署今(23)日早上10時許舉行跳樓大拍賣,現場商品包括傳真機、電腦主機及菜刀等,全都是犯罪扣得的贓證物,其中最值錢的商品為一台保固至2019年的筆電,最後以6000元成交,相當物超所值。

▲圖/翻攝自Google Map
地檢署表示,林姓消防員4年前和女友到旅社發生性行為,未經女友同意的情況下錄下性愛影片,最後將影片存在該台筆電內,後來,林男因不滿女友要求分手,便在臉書散布猥褻照片挨告,然而,該台存有性愛片的筆電遭沒收扣案,經刪除檔案後,成為拍賣品之一。
檢方表示,今日約有20名廠商參與拍賣,底價3500至5800元不等,除了筆電以6000元售出外,其中13台傳真機也以3萬元低價賣出。另外,根據以往規定,犯罪扣得贓證物必須等到法院判決後才能處分,但考量部分物品會隨時間貶值,因此現在只要獲得當事人同意,偵辦中的物品也能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