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智萱、陳秉豪/台中報導
常見機車載著小孩外出是讓小朋友站在機車踏板上,除了危險還可能吃牢飯,這是士林地方法院的判決案例,一名李媽媽載著小朋友擦撞路人,儘管沒有違規但法官仍判處媽媽兩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其實原本法律就明文規定腳踏墊不能載寵物和小孩,違法可處300到600元罰鍰。

▲不少家長都讓小孩站在機車踏墊上。
菜市場外阿公阿嬤爸爸媽媽都讓小朋友站在機車踏墊上,成了全台大街小巷常見畫面。
記者:「小孩子坐這樣會不會危險?」
家長:「不會啊,大家都這樣。」
記者:「小孩子坐這樣會不會危險?」
家長:「自己注意安全就好。」
記者:「會不會覺得危險?」

▲許多家長都不覺得危險。
這位媽媽把記者當隱形人,眼神連看都不看,恐怕是因為早知道機車踏墊上有小朋友不僅違法更是危險。
目擊者(資料畫面):「有吐血,什麼事我不清楚,聽說是一對父子。」

▲曾發生小孩站機車踏墊,結果車禍時卻捲入轎車車底的慘劇。
彰化員鹿路興霖路口,張姓男子載著兒子準備上安親班,瞬間與巷內轉出的汽車相撞,男童站在踏墊上沒有戴安全帽捲進車底,頭顱破裂;畫面轉到高雄,爸爸載著女兒失控自撞路旁車輛,一樣女兒慘死,爸爸沒有生命危險。

▲高雄也有一名站在機車踏墊上的女童車禍時慘死輪下的悲劇。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就說,機車雙載,兒童死亡率比成人高2.45倍,一發生意外,小朋友猶如人肉安全氣囊。
台中市交通大隊執法組長毛國匡:「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普通重機)機車載人是只能坐後座的。」

▲機車踏板若是載人或寵物都屬違法,可處300元到600元的罰鍰。
其實法律明文規定機車載小朋友不論是站踏墊、背背上甚至夾在兩名大人中間三貼通通都不行,即便發生小小意外,沒有違規也沒有死傷,只是不小心擦撞到路人,新北地院也認定影響了駕駛人反應和行車視線,依過失傷害罪,判了媽媽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家長下回騎機車載小朋友之前還是要多想想,究竟自己是圖方便還是真的不得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