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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年節到來,逢年過節親朋好友間送禮是常見的事,但若不小心踩到別人的地雷,有可能會在愉快的假期裡撕破臉!雖然有些是從前的台灣習俗,但很多長輩仍會在意,送禮前還是要謹慎考慮清楚。

▲送禮物要注意禁忌。(示意圖/攝影者Jennifer, Flickr CC License)
1.鐘錶
若送人鐘、錶,諧音容易讓人想到「送終」的意思,會讓人想到死亡,尤其長輩最為忌諱。
2.鞋
送鞋子代表兩人會越走越遠,有「把人送走」的意思,還有可能是象徵著未來有人會讓他「穿小鞋」。
3.傘/扇子
雨傘、扇子都有「散」的諧音,送傘或扇給對方,象徵未來兩人會分離、離散。
4.剪刀/菜刀
剪刀、菜刀雖然都是很常見的生活用品,但若拿去送人,意謂著兩人情感將會「一刀兩斷」。
5.蠟燭/手帕/毛巾
習俗當中蠟燭是用來祭祀亡人用的,而手帕和毛巾通常會被用來當作看告別式的回禮,又稱作「答紙禮」,有永遠告別的意思。
6.布娃娃
娃娃是「小人」,有些忌諱的人,會認為娃娃容易讓家裡招來邪靈。
7.風鈴
風鈴在古代有「招陰」的意思,因此常常被認為會招來陰風。
8.粽子、年糕等應景食品
應景的食品只有在家中有喪事、沒有辦法過節時才需要別人送,會讓人有「觸霉頭」的不好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