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擔任客運司機的彭姓男子,與友人在熱炒店聚餐,幾杯黃湯下肚後,竟色心大起捏了酒促小姐臀部,酒促小姐當場大哭,但男子堅持不認錯,讓酒促小姐氣得提告。最後男子不只要賠償女子15萬元,還得拘役30天,緩刑2年。
2015年8月,彭男酒酣耳熱之際,趁著酒促小姐背對自己與其他客人推銷時,伸手偷捏對方左臀,導致酒促小姐當場大哭並要求彭男道歉,但彭男堅持不認錯,讓酒促小姐決定報警提告。

▲酒促小姐示意圖/資料照
一審期間,彭男不願認錯,也不願民事賠償,因此被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但酒促小姐認為判太輕請檢方上訴,彭男在二審期間終於道歉認錯,最後賠償15萬元和解,新竹地院則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拘役30天,緩刑2年,緩刑期間需保護管束,並服4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