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一名結婚18年的賴姓男子,去了護膚店後迷戀上一個越南籍武姓護膚妹,甚至不顧家庭,流連在溫柔鄉。妻子怒告護膚妹,求償300萬精神損失。基隆地方法院判決成立,賴男和小三要賠償賴妻30萬。
武姓護膚妹長相美艷,甚至還吸引不少外縣市的尋芳客,去年1月武女也被查獲過提供性服務。賴男去了一次提供性服務的護膚店後,對武女情有獨鍾。2人互動親密,甚至還拍下性愛照片以茲紀念。
賴妻發現先生和武女的姦情後,先生沒有迷途知返,反而徹夜不歸。賴妻痛心疾首,決意分居。並且狀告法院,法院判賴男和武女要賠償賴妻30萬精神損失。

▲外遇被抓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