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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補償才辭立委?李貞秀嗆民眾黨「公開錄音檔」: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針對民眾黨指控要求「金錢補償」才辭立委,李貞秀表示「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圖/資料照)
針對民眾黨指控要求「金錢補償」才辭立委,李貞秀表示「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圖/資料照)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爭議不斷,民眾黨今(13日)召開中評會,列4大罪狀決議開除其黨籍,聲明中更控李貞秀在4月7日會議上明確將「辭任不分區立委」作為對價,要求獲取特定金額補償。對此,李貞秀表示,「『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我已經有跟他們解釋過了,但我的解釋他們都沒說出來,我希望他們可以公布全部的錄音檔,總之,還是不要傷害民眾黨啦!我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操作。」

針對中評會決議開除李貞秀黨籍,民眾黨指出,第一、李貞秀諸多言論嚴重黨譽,甚至破壞本黨和諧;第二、李是連續性違規違紀;第三、最讓大家不能接受的是,李貞秀視國家公職跟支持者託付於無物,在4月7日的會議上,明確將時任不分區立委當作對價,要求必須要有特定金額做補償,嚴重違反國家公職倫理跟本黨聲譽,此外李今天在中評會上還非常堅持,以獲取金錢作為辭任不分區立委為前提。

對於李貞秀要求的金額有多少?中評委、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受訪指出,李貞秀主觀認為並不會做出傷害本黨任何事情,也知道必須保護柯文哲,也知道「有了民眾黨才有李貞秀」,但他個人認為,在這個對談的過程中,她可能限於個人非常多的主觀的情緒,所以認為今天這樣的委屈要有相關對價性,更要有人對她的辭職做出負責,所以作為量化標準,希望爭取有人應該要對她的辭職付出相對應的代價。

媒體追問「李貞秀今天發聲明說沒有來要錢,今天中評會是有調查到什麼新事證,明確指出說李曾經有對價關係嗎?」陳宥丞則說,那是李貞秀主觀認為自己沒有要錢,但客觀上,明確有相關的會議紀錄,這個會議紀錄是由立法院黨團今日具名提供,而且李今天在中評會上,也有將她的個人意見做補充,且並沒有針對「必須有金錢作為辭任立委這件客觀事實」,這是有明確的資料,且有李個人意見的表達。

不過,對於黨中央指控「要求必須要有特定金額做補償」,李貞秀接受《三立新聞網》記者電訪時回應,「『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我已經有跟他們解釋過了,但我的解釋他們都沒說出來,我希望他們可以公布全部的錄音檔,總之,還是不要傷害民眾黨啦!我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操作。」

#民眾黨開除李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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