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呂秋遠律師
雖然說,柯文哲成立了政黨、公司、基金會,但是他真正成立的,是宗教。
柯文哲26日晚間在記者會中表示,本案並未追求事實真相,過程有太多政治介入,更向總統賴清德喊話,強調自己絕不屈服。(圖/中央社)問題是,這個宗教的信仰內容,不是科學、理性、務實,也不是自由、多元、開放、更不是透明、清廉、人權,他們的中心思想只有五條:
「師父永遠是對的,絕不可能有錯。」
「如果發現師父有錯,一定是我看錯。」
「如果我沒看錯,一定是制度上有錯。」
「如果制度沒錯,賴清德肯定有錯,如果我還堅持師父有錯,那就是我的錯。」
「總之師父永遠是對的,這句話永遠不會錯。」
不然,誰能解釋「一審判決結果17年」的政治人物,竟然還有這些人會不離不棄的支持?把判決裡的「柯文哲」這三個字,換成任何一個民進黨的政治人物看看,會不會被開除黨籍、會不會永遠消失在政壇?
師父曾經開釋過,開宗明義是,「財團就是拿刀叉吃人肉。」接著,他開始說:
「錢就像魔戒,掛上去就捨不得拿下來,錢多就會想買廣告、宣傳車,因此降低慾望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要賺那麼多錢,降低競選費用,也有助於台灣政治清廉化」。
「貪污常常是縱容,長官不太可能不知情,常常是底下在幹,長官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沒人送錢給你,沒人給你壓迫,你不是賤是什麼,熱臉貼人家冷屁股,幾百億帶去給人家,你相信嗎?你(郝龍斌)如果什麼都不知道,什麼都搞不清楚,可以去死一死了。」
「看到怪怪的事,就要處理,『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我希望建立『正直誠信』的政治文化。」
「絕不能接受廠商的招待。你想想看,如果今天廠商招待你30萬好了,你覺得你要幫他賺多少錢才還得回去?所以我都不准 ICU 拿廠商的招待嘛!」
可是,從判決書的新聞稿來看,師父的所作所為,是任何一個公民都應該看不下去的,只有信徒才會繼續相信他,不是嗎?
欸,你說不要成立基金會,政治人物要公開透明、屬下犯錯長官一定知道,結果,你幹了什麼事?如果以我之前擔任你的廉政透明委員會委員來看,你的所作所為,可以移送地檢署一萬次了吧?
你說,第二任市長不要想著選總統,你選了。你說,不要成立政黨,你成立了,而且隨時可以為你修改制度。你說,不要成立基金會,你也成立了眾望基金會。成立了基金會,你也挪用裡面的錢來支付競選總部的人事經費;你把自己的肖像權交給你成立、掌控的公司,再讓競選總部不用議價,直接把鉅額金錢交給你自己的公司。
你手下做的賬目,因為無法自圓其說,所以一塌糊塗,你什麼都不知道,可以出賣好朋友、出賣會計師;你說,政治人物行程要公開透明,你跟沈慶京在陶朱隱園吃飯聊天、在市長室密談,沈慶京進你的辦公室,就像是走灶腳一樣。
所有的政治獻金,依法要納入管理,只能用在競選上,就是為了避免貪污,結果你拿去買房子,還說房子放在自己名下,比較好監督。你要管理金流與帳目的橘子出國逃跑,然後說,年輕人就是愛玩。別人私下給你的錢,在停車場、在市長室,你可以不問原因、不公開、不說明,用在你想要用的私人用途上。
姑且不論你自己說過的話,政治人物應該遵守的基本原則,你什麼都違反。法律要求不能做的事,你也可以完全無視。現在被判刑,你就全部賴給清德。是清德要你收錢、買房、與財團勾結、特別只給沈慶京容積率優惠嗎?
國台辦可以安插中國公民在你的不分區名單裡、看到台灣因為疫苗缺乏很焦慮,所以你笑到合不攏嘴、對於金錢魔戒,不避諱的就戴了上去。面對一審判決,民眾黨為你修改章程、你氣急敗壞的賴給清德,不會屈服。
看來,你說過的話,只有一句話是真的:「如果我做的所有事情都讓法律追究的話,下半輩子都要在牢裡度過!」
望信徒早日清醒,也望你如願以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