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弘逸報導
酒吧女員工喝酒,下班酒駕趕回家餵貓,卻撞死行人。(示意圖/PIXABAY)台中在酒吧工作的25歲林姓女子,2年前,下班騎車酒駕,為了趕回家餵貓,卻在上路約100公尺撞死吳姓行人;林女遭依法送辦,偵審期間,都坦承犯行,賠償33萬元達成調解,法官考量,她認罪、賠償並獲得死者家屬原諒,審理後,判緩刑4年,附保護管束,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
據《自由時報》報導,林女為台中某酒吧員工,於2024年7月19日下班前3小時喝了一杯威士忌,並於清晨5時許,騎車下班趕回家養貓,才上路約100公尺就在中區光復路與平等街口,撞上要過馬路的吳姓男子。
遭撞的吳男重傷倒地,經搶救,於隔天宣告不治;肇事的林女主動與死者家屬協商,以33萬元達成調解並取得諒解。
審理期間,死者家屬表示,不願給林女過重的刑事壓力,希望事情能就此落幕。
審判長更語重心長提醒,酒駕危害已宣導多年,若給予緩刑並非代表「花錢就能了事」,而是希望林女真正記取教訓;法院審理後,將她依酒駕致死罪判1年8個月有期徒刑,宣告緩刑4年,附保護管束,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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