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清潔隊員偷竊百元回收物,遭判刑!新竹竹北市一名林姓清潔隊員,偷竊回收廠內的價值約100元台幣的保溫瓶與水龍頭兩個。事後,林男雖然將物品繳回,但檢方還是依貪污罪將他起訴。

▲清潔工撿回收廠保溫瓶遭起訴,與本事件人物無關。(圖/攝影者tenz1225, Flickr CC License)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這名林姓清潔工是屬法定權限之公務員,林姓清潔隊員在今年1月3日偷竊回收廠的保溫瓶、冷熱水龍頭,為試圖掩蓋,林男還自備袋子,將贓物帶回家中。事後,林男雖然將贓物繳回,並主動向廉政官坦承犯刑,但檢方依貪污罪嫌將他起訴。
不過,因林男偷竊物價值只值100元,因此,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建議院方為林男減輕刑責。(整理:實習編輯王浩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