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鄭亦麟涉貪遭羈押與新店縱火犯一起上銬搭囚車。(圖/翻攝畫面)被稱為「小英男孩」經濟部綠能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因涉嫌收賄200萬元協助業者向台電施壓,台北地檢署認為鄭亦麟涉犯貪汙重罪,且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據了解,他之所以被收押,是因為做了「1件事」,甚至對檢方嗆聲。
檢調獲報,就在鄭亦麟擔任綠能推動中心副執行長期間,涉嫌以親友當人頭,以「顧問費」名義收受泓德能源、東煒建設賄賂,並藉職權向台電施壓,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財產來源不明、洗錢防制法洗錢等罪。
台北地檢署25日指揮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兵分22路搜索,傳喚鄭男及泓德能源總經理周仕昌、東煒建設創辦人陳健盛、台電副總兼執行長許國隆、前副總蕭勝任等9名被告、5名證人到案說明。
綠能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被控涉嫌索賄,遭羈押禁見。(圖/翻攝畫面)然而,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檢調發動搜索時,鄭亦麟竟試圖丟棄手機滅證,卻仍未躲過調查官的追查,甚至對檢察官嗆聲:「你知道我背後是誰嗎?」之後他與東煒建設創辦人父子陳健盛、陳冠滔因有串供與滅證之虞,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至於鄭亦麟的父母鄭武廷、林佳珍訊後,各被以10萬元交保;泓德能源總經理周仕昌8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台電副總經理兼執行長許國隆及前副總經理蕭勝任則訊後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