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海巡署對觀浪民眾開罰。(圖/翻攝畫面)
海巡署東港安檢所人員於13日早上8點10分左右,依縣政府公告執行岸際勸離作業,巡查至東港地區南平里海堤,也就是靠近將軍廟一帶時,發現鍾姓民眾無視禁限令,仍於颱風期間進入警戒區,隨即由海巡人員向鍾姓民眾告知此行為已違反災害防救法所列規範,向鍾姓民眾逕行開立舉發單,後續將函送屏東縣政府裁處。
海巡署筆試,「楊柳」颱風海上、陸上颱風警報發布期間,目前已完成各項勤務規劃及救生救難裝備整備工作,為維護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亦同步配合地方主管機關,對違反進入公告警戒區域內民眾逕行舉發。

▲海巡署表示,不理禁令於颱風天前往海邊觀浪,最高可開罰到25萬元。(圖/翻攝畫面)
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呼籲:颱風期間各縣市政府發布禁(限)制令,未經許可進入警戒區域,海巡署將依法開立舉發單函送縣(市)政府裁處,依災害防救法可裁罰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為確保民眾自身安全,切勿前往海邊、岸際觀浪及遊憩,如發生緊急危難事故,請撥打海巡署「118」報案專線應處。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