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竹報導

▲新竹人夫愛穿女姓內衣褲及高跟鞋,妻子崩潰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新竹縣1名人妻小萱(化名),先前發現丈夫阿偉(化名)愛穿女性內衣褲及高跟鞋,後來更是直接離家出走,兩人分居長達11年之久,讓她下定決心離婚,但阿豪卻要求金錢補償,否則不願配合簽字;新竹地院認為,兩人已形同陌路,亦無任何修復感情的實際作為,因此判准離婚。
小萱主張,她與阿豪結婚13年,對方婚後就性格大變,經常偷穿女性內衣褲及高跟鞋,讓她完全無法接受,亦認為兩人無法溝通,阿豪還在結婚2年後離家出走,再也不與家人聯繫,對她更是不理不睬,遂決定上法院訴請離婚;阿豪則辯稱,妻子要求太過分,讓他沒辦法接受,才會選擇離開,亦是妻子不允許他提出離婚。
法官認為,夫妻兩人長期分居,個性、觀念皆不合,雙方出庭時仍有嫌隙,亦無任何修復感情之作為,任由感情逐漸淡漠;雖然小萱亟欲離婚,阿豪卻想取得金錢補償,否則不同意簽字,但阿豪亦未與妻子重建溝通管道,或是任何經營家庭生活的作為,片面要求雙方維持有名無實的婚姻,實際上兩人婚姻早已形同陌路、各自生活,顯然感情已無法修復,因此判准離婚,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