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健保署公告「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研究利用與停止利用申請作業及管理要點」,作為提供民眾申請停止資料目的外利用之作業依據。(圖/資料照)
台灣健保成立30年來已累積龐大醫療資料庫,常提供給學術研究進行研究。不過2022年憲法法庭認為「健保法」部分違憲,必須給予民眾可以主動要求不提供個人醫療資料給任何單位二次利用的「退出權」。今(12)日期限到期,健保署宣布,即日起民眾可透過「健保快易通」APP或臨櫃兩種方式申請使用「退出權」,自由選擇要不要提供四種的個人資料供學術研究。
憲法法庭2022年8月判「健保法」部分違憲,應於3年內改善,否則當事人可拒絕提供使用,要求衛福部訂定專法或是修訂健保法。社保司代理司長陳真慧今年五月指出,以8月12日為底線,屆時草案若尚未三讀通過,仍會開放民眾申請退出權。
健保署企劃組組長游慧真說,即起民眾可透過「健保快易通」APP,或是透過臨櫃至健保個分區業務組辦理退出手續,目前可申請退出的個人資料有4種,包括承保資料(加保、退保、不同工作的保費狀態)、醫療服務門住診就醫及用藥紀錄、醫療影像及病理報告,以及檢驗檢查資料,民眾可以自由勾選範圍。民眾一旦申請停止利用,在申請後5個工作日,即可查詢結果,申請獲核准後不溯及既往。
健保署今日發出新聞資訊,表示為回應111年憲法法庭憲判字第13號判決意旨,並落實個人資料自主權,於8月12日起,民眾可向健保署申請健保資料停止目的外利用。健保署表示,憲法法庭對健保資料的運用價值給予肯定,審認其為增進公共利益的必要手段,而回顧過往,學研單位運用健保資料在學術研究、公共衛生及政策評估等多方面,於國內外期刊發表逾九千餘篇論文,並培育國內許多博碩士學子取得學位。
然而,為回應民眾對資料自主權的重視,健保署在立法院審議《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完成立法前,參考前開法案立法重點先行公告「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研究利用與停止利用申請作業及管理要點」,作為提供民眾申請停止資料目的外利用之作業依據。
健保署表示,為確保資料利用的安全性與個資隱密,健保資料僅以提供促進學術研究及公共利益目的為限,並採取以下規定,據以確保個資隱私,讓民眾安心。
1、應通過研究倫理委員會(IRB)及主管機關審查。
2、須在指定地點、獨立資料儲存及運算機台操作。
3、個人資料經去識別化處理。
4、稀少個案資料不開放使用。
5、僅可攜出統計結果,不得擅自攜出未經審查同意之資料。
民眾欲進一步了解相關申請流程及說明,請至健保署官方網站(健保署首頁/健保資料站/健保資料請求停止目的外利用)查詢,或撥打健保署服務專線0800-030-598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