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年5月15日,由於瞬間暴雨導致台中市大甲區民生地下道淹水,一名陳姓婦人開車載兒女,卻誤闖地下道慘遭滅頂,陳婦雖緊急打電話求救,消防人員抵達現場後打破車窗救出2個小孩,但陳婦卻溺斃身亡。經監院調查,台中市政府已與被害人家屬以831萬餘元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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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後家屬指控是人為疏失害命,不滿胡市府缺乏防災意識、救援系統遲緩、首長怠惰,因此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追查後續改善與賠償情形,監委高鳳仙指出,民生地下道於2013年多次淹水,但排水系統改善工程延宕,市府也未盡清疏之責,導致淹水害命。此外,台中消防局防災救護指揮中心未能第一時間確認救援位置,唯一具備潛水證照者也未出勤援救,終致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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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指出,台中市政府水利局已於去年底完成民生地下道附近截流工程,已減少67%洪峰流量,將能有效解決淹水問題,而受害者家屬也於去年1月12日獲國賠831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