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高虹安與旅美教授陳時奮的誣告官司,二審高院仍認定有罪。(圖/記者羅欣怡攝影)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與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達瑞)的誣告官司,今(31日)二審宣判,高院仍認定高虹安有罪,改判6月。可上訴。對此結果,高虹安表示深感遺憾,將在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祈求司法能還給自己公道。
高虹安指出,自己的博士論文早已經過美國母校審查後,兩次來函明確告知我的博士論文沒有研究不當;她強調,向檢方提出告訴期間,陳述完全基於事實,並無虛偽或誤導之意,更從未有誣告他人的犯意或行為。
高虹安表示無法認同判決結果,將於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祈求司法能還給我公道。

▲高虹安表示誣告案收到判決書後會再上訴。(資料畫面/記者楊忠翰攝影)
回顧這起誣告案,陳時奮主張,高虹安刻意避談論文抄襲事實,僅強調自己未被指導教授除名,明顯是刻意混淆誣告案,加上高虹安濫用訴訟手段,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高虹安則表示,美國辛辛那提大學未撤銷自己的博士學位,證明並無抄襲事實,她也指出,提告陳時奮誹謗,並非完全針對他指「抄襲」一事,而是特定語句與事實不符,提告並非出於惡意,懇請法院秉持無罪推定,還她一個清白。
據了解,誣告罪是最重本刑7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本案若定讞,即便宣告6月以下刑期,仍不得易科罰金,若檢方不同意改服社會勞動服務,高虹安就必須入監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