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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客菜被嫌還被侮辱!高雄女監受刑暴怒「保溫瓶猛K獄友」下場曝光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李女不滿家人帶來的會客菜被羅女侮辱,竟抓狂拿起保溫瓶狂敲對方頭部。(圖/翻攝自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官網)

▲李女不滿家人帶來的會客菜被羅女侮辱,竟抓狂拿起保溫瓶狂敲對方頭部。(圖/翻攝自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官網)

高雄李姓女子因案服刑,家人探監帶來會客菜,她則分享給同舍的受刑人,沒想到一名羅姓獄友卻對他出言侮辱,李女當場暴怒拿起保溫瓶猛砸對方,甚至怒嗆對方「見一次打一次」,羅女則對他提告傷害,案經法官審理後,依傷害罪判處4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5年1月15日晚間,李女的家人來探監,並帶來會客菜讓她跟同房的獄友分享,讓其他人也能吃到家常味,但就當李女拿出菜餚後卻遭到羅女羞辱,李女當場暴怒,拿起保溫瓶就猛砸羅女頭部,旁人見狀拉開雙方,監獄主管也到場將李女帶走,但李女仍怒嗆「我以後見妳一次就打妳一次」,羅女因此提告。

雄檢在偵辦此案時,李女供認不諱,主張自己家人特地買會客菜卻被羅女嫌棄,已侮辱到她和家人的心意才會動手打人,因此依恐嚇罪、傷害等罪嫌起訴;但法院審理時李女卻又推翻自己供詞,否認自己恐嚇室友,辯稱自己已站在舍房外,針對的是舍房主管,並沒有指名道姓。

但法官傳喚同房的2名女受刑人作證時,2人均指出當時主管站在李女身邊及後方,李女嗆聲是對著房內,語氣就是衝著羅女,且聲音相當大聲,考量到雙方至今未和解,因此依傷害罪判處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會客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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