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工人佯裝神棍性侵少女,但少女竟然愛上嫌犯還幫他求情。(示意圖/photoAC)
台中市一名有性侵害前科的王姓工人,出獄後竟然又盯上一名年僅14歲國中少女,不但一人分飾多角,還向少女誆稱,「妳卡到陰,我可以幫妳去陰」性侵得逞,他還在假扮另一人的身分誘騙少女拍裸照,少女因使用自己的手機因此被家長發現後提告,不過在審判過程令法官訝異的是,少女似乎愛上王男,竟向法官求情輕判。法官以王男對刑罰反應力薄弱等理由拒絕,依對少年(少女)犯強制性交等三項罪名重判8年2月。
判決書指出,王男於去年(2024年)7月,上網用假名認識少,他再用假名另一個假名的身分與少女互動。情竇初開的少女懵懵懂懂,進而與王男在網路交往成為「網路男女朋友」,不過王男還不甘於此,他又飾演第三人,當起神棍向少女佯稱「因為妳卡到陰,我可以跟妳見面幫妳去陰」,少女害怕因此相信,同意與王男假扮的第三人見面並性侵得逞。
王男一人分飾三角,又以神棍的身分誘騙少女,每當少女害怕,王男又會講出網路男友的名字,取信少女,進而多次性侵得逞;還稱拍性影像可以救妳男友、如果不拍會有麻煩,少女迫於無奈自拍傳送,被長輩發現而提告。
台中地院審理時,法官認定王男於2014年因兩件妨害性自主案判刑9年9月與10月確定,2022年10月出獄,5年以內故意再犯本案,是累犯應加重量刑,但少女卻當庭說,希望給王男一次機會,不要加重。
法官強調,王男犯下前案與本案,都是妨害性自主案件,顯見前案執行並無顯著成效,王男對刑罰反應力薄弱,仍應適用累犯規定加重量刑,不採納少女的求情與意見。
法官還指出,王男僅因一己之私慾,不思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乘小芳年幼而性侵害,依對少年(少女)犯強制猥褻罪、強制性交罪,以及以詐術使少年(少女)自行拍攝性影像罪,累犯,判處徒刑8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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