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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志工大巨蛋旁遭遠雄驅離!罷團批北市雙標 顏若芳:蔣萬安搞戒嚴

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罷團指控,遠雄保全驅離志工離開大巨蛋視覺可及範圍,並跟監志工、阻止志工與民眾交談,更堅持人行道及斑馬線都是「私人擁有」,不允許志工站立停留在其範圍。(圖/顏若芳辦公室提供)

▲罷團指控,遠雄保全驅離志工離開大巨蛋視覺可及範圍,並跟監志工、阻止志工與民眾交談,更堅持人行道及斑馬線都是「私人擁有」,不允許志工站立停留在其範圍。(圖/顏若芳辦公室提供)

大罷免潮進入第二階段連署倒數,北市議員顏若芳卻揭露,2名罷團志工著背心行經大巨蛋外,竟遭遠雄聘雇的保全驅離,她表示,蔣萬安放任遠雄違憲驅離民眾,形同在台北市大搞戒嚴。罷團「剷除黑芯」今(15)日也表示,藍白違法包圍北檢,蔣市府沒有驅離;無黨派的民眾,在路上蒐集民意卻被私人企業假公有地為民用受驅離和汙辱,質疑市府保護特定政黨。

顏若芳表示,根據北市地籍套繪圖及台北文化體育園區開發計畫案可見,罷團志工所身處的巨蛋廣場地面層,屬於「台北市綜合設計公共開放空間設置及管理維護要點」所規定的公共開放空間,照理來說,公共開放空間的管理人應當提具管理計畫,且僅能針對共用部分之清潔、維護、修繕等事項進行管理。

顏若芳指出,經她透過體育局向遠雄了解是否有訂定並公告相關管理規範後,遠雄僅回覆「園區廣場現未開放申請辦理活動,故無申請管道,並強調「若有涉及政治之活動,園區更是一概不允許辦理」。顏若芳續指,遠雄尚未訂定公共開放空間的相關管理規範卻直接驅離罷團志工,且現場志工僅有2名,不符合「集會遊行」或「活動」的定義,遠雄並無驅離個別民眾的權力。

顏若芳說,私人團體規範公共空間已有引發違憲疑慮前例,2015年時,台北101前廣場就準備要制定「台北101公共開放空間使用規定」草案,禁止出現標語、旗幟,引發譁然,諸多憲法學者亦認為此舉有妨害言論自由之嫌,她質疑,如今遠雄重蹈覆徹,難道背後是蔣萬安授意、箝制言論自由大搞戒嚴?

顏若芳無奈表示,當時101前廣場惹議後,北市觀傳局就立即介入稱會與101協商制訂管理計畫,時至今日,體育局、警察局還在玩躲貓貓悶不吭聲,她痛批,北市府上樑不正下樑歪,局處如果跟市長一樣沒擔當,如何守護市民權益?

顏若芳要求,除了體育局應責令遠雄不得違法隨意驅趕個別民眾外,北市府也應對所有公共空間有一樣的認知,要求開放公開管理機關謹守分際,警察局如果遇到類似情事,也應積極協助,不要再鴕鳥心態,殊不知市府已經成了違法違憲的兇手。

罷團聲明,志工11日時於街頭遊走倡議罷免議題,行經大巨蛋人行道時,遭遠雄保全人員驅離、跟監、並干擾阻止,遠雄保全人員陳姓主管表示「大巨蛋周邊土地範圍皆屬於遠雄集團管理,要讓大巨蛋保持中立,保持『乾淨』的空間」,影射污辱倡議罷免的志工不乾淨,並說「如果有意見,歡迎來投訴」。

罷團指出,保全不斷以口頭阻止志工停留,還一路跟著志工,驅離志工離開大巨蛋視覺可及範圍,並跟監志工、阻止志工與民眾交談,甚至志工已走到馬路口等紅綠燈,遠雄仍堅持人行道及斑馬線都是「私人擁有」,不允許志工站立停留在其範圍。

罷團說明,無論是公有地或私有產權,都應設置公共空間及道路,人行道即屬公共區域,通常與私人範圍有明顯不同的地磚來劃分,如小巨蛋就有明顯的紅磚道,和小巨蛋地域的範圍劃分。但仔細看大巨蛋的地磚,竟然沒有「人行道」的存在,令人匪疑所思。罷團質疑,大巨蛋是市府BOT案,民眾卻遭以「開放空間屬私人產權」為理由驅離,實在無法理解。民眾和志工攀談,遠雄甚至干涉阻止,是否已違反選罷法98條,也值得探究。

罷團批評,國民黨、民眾黨聚眾違法包圍北檢,蔣市府沒有驅離;無黨無派的民眾,在路上蒐集民意卻被私人企業假公有地為民用受驅離和汙辱,罷團也質疑「市政府是否只保護特定政黨,而不是以市民為優先」。

#大罷免潮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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