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動保所今天到梁姓飼主家調查,明天會提出扣留狗隻處分。(圖/翻攝畫面)
花蓮秀林銅門一名梁姓民眾所飼養的混種犬,去年和今年分別涉及咬死貓及咬傷人,花蓮動植物防疫所今天(7日)下午派人到飼主家,針對傷人犬隻進行調查,但梁姓飼主怕狗會被安樂死,因此已把犬隻帶到山上,不肯交給動防所。動保所指出,明天會提出扣留狗隻處分,若狗飼主不同意狗隻被沒入,將在寄出處份書的兩週後,依《動保法》裁罰。
花蓮縣秀林鄉銅門村日前發生男童被大型犬咬傷事件,一名梁姓民眾飼養多隻具有攻擊性的犬隻,其中包括比特犬,因遛狗都不牽繩,導致去年發生兩起家貓被咬死案例。今年4月2日,1名8歲男童外出時,又被梁男所飼養的犬隻咬傷小腿,之後送醫急救縫了16針,家屬已對飼主提告。

▲男童被梁姓男子養的狗咬傷。(圖/翻攝畫面)
飼主梁姓男子表示,原來家中養七條狗,但咬人的狗不是比特犬,而是惡霸犬跟土狗的混合。該隻混種狗是從台中帶回的狗,過去沒咬人。當天只是要出門買東西才開門,不知狗隻爲何會衝出咬傷人,事後他也跟被咬傷的學童家屬達成和解,對於此事感到抱歉。
梁男強調,動保所要扣他的狗,他堅決不同意,如果動防所要罰錢就罰,他願意接受。梁男還說,自從去年發生狗咬貓事件後,就用開車的方式,陸續帶狗出門遛狗,不會讓狗在村落附近上廁所,他不滿咬人的狗被誤會是比特犬,又被誤傳還咬傷了其他村民。
梁男表示,不會同意動保所的扣犬處分,因爲擔心狗最後可能被安樂死,已跟動防所表明會把狗帶到山裡去養。
動保所則表示,去年發生犬隻咬死有主貓隻,行為人將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並依同法第30條裁處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罰鍰。針對日前犬隻攻擊民眾一情,也將裁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對於4月2日肇事犬隻,考量因已有發生前例(攻擊貓隻致死),將依法沒入動物;如果飼主未於限期內交付動物,將依行政執行法處以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怠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