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聽新聞
0:00 0:00

女教保員失控捏腿!男童哭爆慘叫 法官暴怒:不認錯、不和解是怎樣?

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男童遭到教保員捏大腿導致瘀青,事後不認錯、不和解遭法官重懲。(示意圖/Pixabay)

▲男童遭到教保員捏大腿導致瘀青,事後不認錯、不和解遭法官重懲。(示意圖/Pixabay)

台南林姓教保員2024年間遭到家長指控捏男童的左大腿造成瘀青,辯稱男童不願乖乖午睡所導致,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林女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判處4個月徒刑,不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2024年5月間因男童未午睡,林女在教室內失控掐捏男童的左大腿,當晚洗澡時被家長發現一塊瘀青,且被水濺到還會痛到慘叫,家長於是追問發生何事,男童於是娓娓在學校遭到「GINA老師」欺負,因此向警方報案提告。

但林女到案時否認犯行,主張只為了提醒安全而捏右腿,又說左腳瘀傷應該是當天下午參加滑步車擦撞造成,但辯詞與證據不符,法院調查後,發現滑步車活動期間較晚,且男童沒有摔車紀錄,且男童在洗澡期間因左腿疼痛產生激烈反應,也證實對其傷勢有記得相當清楚,也指名是GINA老師所為。

再加上監視器證明林女曾多次對男童腿部掐捏,醫院也證明左大腿有明顯瘀青,位置與林女的高度吻合,更沒有與其他人接觸,且法官認為縱然5歲幼童表達不精準,但不會憑空捏造,因此仍採信男童證詞,若不是疼痛刺激,男童不可能痛到喊叫,更不會憑空指認施暴者,因此認定男童傷勢與林女間有因果關係。

此外,法官也認位林女已具10年的教保經驗,卻因情緒管理不當導致孩童受傷,屬於重大失職,但林女犯後未和解、認錯,因此依法處以4個月徒刑,且兒少法中明訂對兒童犯罪會加重其刑,然而經加重後刑期將超過7年6個月,因此在刑度超過5年的前提下,並不適用易科罰金的相關規定。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

拒絕兒虐、防止老人受虐,請勇敢撥打110、113

#教保員

GCS 2025 春季例行賽W6D2-2025/04/05《Garena 傳說對決》
大數據推薦
【#直播中LIVE】2025台灣祭 美秀集團.滅火器.宇宙人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