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聽新聞
0:00 0:00

行人沒走斑馬線遭撞飛!他求償251萬遭打臉 法官:要負70%責任

記者林盈君/基隆報導

2023年10月間,基隆劉姓行人遭顏姓機車騎士撞傷,劉姓行人提告求償醫藥費、勞動力減損等251萬元,基隆地院審理,認為騎士顏男未注意車前狀況,與劉姓行人未走行人穿越道,同為肇事原因,而依過失責任大小分擔,行人要負擔70%,機車騎士30%之過失責任,判顏男須賠償16萬餘元。

行人未依規定走斑馬線,遇事故要負擔較大責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行人未依規定走斑馬線,遇事故要負擔較大責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了解,前年10月間某日凌晨,顏男騎乘機車沿基隆市某道路行駛,撞上徒步穿越道路的劉姓行人,劉經送醫,脾臟撕裂傷、右股骨骨折及多處擦挫傷等,顏男右側肩膀也有挫傷。

劉姓行人對騎士顏男提告,他主張因受傷無法工作等,求償醫療費、看護費、交通費、工作損失等,包括50萬勞動減損、150萬精神慰撫金,共251萬餘元。顏姓騎士認為求償金額過高,請法院依法審酌。

基隆地院審理,認為顏姓騎士未注意車前狀況,但劉姓行人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兩造才發生碰撞,認定雙方都有過失責任,依過失責任大小分擔,行人要負擔70%,機車騎士30%之過失責任。

針對劉姓行人求償金額,法官認為依相關事證,行人並未因此事故而有勞動能力的減損,求償條件不符,精神撫慰金也以10萬以下為宜,審酌之後,判決顏姓騎士賠償16萬餘元,逾此金額為無理由。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基隆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