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噁男店員幫台中妹子轉移手機資料⋯竟用AirDrop偷存私密照 下場曝光

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劉姓店員幫女子轉移手機資料,竟用AirDrop傳輸對方私密照。(示意圖/Pixabay)

▲劉姓店員幫女子轉移手機資料,竟用AirDrop傳輸對方私密照。(示意圖/Pixabay)

台中一名劉姓男子在某電信門市擔任店員時,有名女顧客因購買全新的iPhone手機,便請劉男幫忙轉移資料,過程中劉男發現手機相簿內有女子的私密照、影片,竟趁成把這些資料透過AirDrop傳給自己,女子返家後手機發出通知,此次因此曝光。對此法院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判處劉男2月徒刑,可上訴。

據悉,2024年11月10日下午1時許,女子前往某電信門市購買新手機,便請擔任店員的劉男協助轉移資料。過程中,劉男發現女子手機內存有女子的私密照、影片,沒想到他竟此色心,趁機以AirDrop傳輸對方1張私密照、1段影片到自己的手機內收藏。

直到女子回家後,新手機的通知欄內卻顯示有「資料分享」的情形,女子越想越詭異,擔心有私密照外洩,立即前往警局報案,經員警追查後通知劉男到案說明。劉男警詢時坦承不諱,且與女子指證相符,女子也提出手機截圖、電話錄音等佐證,檢方也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嫌將劉男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經法院審理,劉男無誤將女子手機中的私密照傳到自己手機,侵害對方權益,考量他犯後坦承,女子也無意願調解,依《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判處劉男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法院也說,劉犯案取得的照片、影片等電磁紀錄,在警詢、偵查中表示已全數刪除,並經被害人確認無誤,無證據證明該影像仍存在,且考量手機是日常用品,因此不宣告沒收。

#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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