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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出包!沒裁定就撤鍾文智電子監控 司法院認重大違法將追究法官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鍾文智判刑30年5月,定讞隔天就消失無蹤。(資料照)

▲鍾文智判刑30年5月,定讞隔天就消失無蹤。(資料照)

連一鮑魚前董事長、摩坦利投資負責人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獲利4億餘元,重判30年5月定讞。而鍾文智曾有科技設備監控,但高等法院去年10月卻裁定不用延長,且一直到近日才正式作出裁定書,事隔早已5個月,鍾文智早已逃亡,裁定書還說可10日內抗告,相當諷刺。司法院指出,針對高院合議庭未製作正式裁定書、未送達檢察官、亦未公告及當庭向當事人宣示,將徹查法官是否有違反法官法,違反辦案程序或職務規定,或有其他違失情形。

鍾文智本月12日判刑定讞,隔天就消失無蹤,台北地檢署隨即發布通緝。值得注意的是,鍾文智自2024年10月後就沒有電子監控,高等法院表示,當時考量其報到情況正常,命其加保2000萬保證金後,於2024年10月17日期滿之後未予延長電子監控期限,但仍維持限制出境、出海境管措施。

高院表示,合議庭於鍾文智科技設備監控期間屆滿前,即2024年10月17日前,審酌其定期赴警局報到情況正常,並有限制出境、出海處分,認增加保證金2000萬元應足以有效降低其棄保潛逃之可能性,因此於2024年10月16日,由其繳納2000萬元保證金後,未予延長其監控期,但仍維持限制出境、出海及定期報到處分。其中警局報到部分,迄今未接獲警局異常通報。

黃國昌26日質詢時揭露,高等法院邱忠義亭長的合議庭,去年10月認定鍾文智繳納2000萬保證金,就不用電子監控,裁定書也沒有上網公開,高院稱有問過檢察官,檢方無意間才解除電子監控,但實際上高檢署是建請「繼續施以電子設備監控」,痛批說謊,且截至目前為止,司法院、法務部還在互推。

黃國昌指,鍾文智並非首次潛逃,一審時他就棄保遭通緝,期間兩度使用他人護照非法出境,高法法院法官竟認為不用電子監控?而這份10月間的裁定書甚至到日前才在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公開。

司法院今天聲明指出,該合議庭對於旨揭「命被告鍾文智加具2000萬保證金後,不再延長所施之科技監控」內容,並未當庭向當事人宣示,亦未製作及公告正式裁定書送達檢察官,僅於2024年10月14日以審理單代替裁定,即片面通知辯護人辦理具保程序,遲至昨(28)日才補行制作「略式裁定」公開,已違反刑事訴訟法有關裁判宣示及裁判書制作規定。高院強調,本院對合議庭違反前開程序,嚴重損及司法公正、透明形象,深感遺憾,並將針對法官是否涉有法官法第30條第2項第5款,違反辦案程序或職務規定,或有其他違失情形,啟動究責程序,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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