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CTWANT

▲黑黑過馬路遭撞挨罰,法官判決肇事主因是騎士未禮讓。( 示意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信義區發生一起行人與機車擦撞事件,該事件最終經過行政訴訟後,法院撤銷了對行人黑黑(化名)所開的500元罰款,此案件涉及行人是否違規穿越道路,以及機車騎士是否未禮讓行人,事件發生在2024年6月,當時黑黑在基隆路1段35巷與市民大道6段的路口過馬路,並未在行人穿越道上行走,而是緊臨行人穿越道的邊緣,這一行為後來被警方視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對其開罰500元。
黑黑對於這筆罰款感到不滿,並提出行政訴訟,強調依過去的判決結果,行人即使稍微偏離行人穿越道,並不代表未遵循規定行走,而且事發的路口並未設置號誌燈,其當時緊貼著行人穿越道邊緣行走,主觀上並無故意違規的意圖。因此,認為自己並沒有違規。
警方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認為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黑黑未依規定走在行人穿越道上,而騎士則因未禮讓行人先行才發生擦撞,警方認為,雖然當時有空隙供行人通行,但黑黑並未按照規定穿越,依據交通規則開罰並無不妥。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在審理此案後,認為根據現有證據,黑黑當時確實是緊臨行人穿越道邊緣行走,且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是機車騎士未禮讓行人,法官指出,無論從客觀或主觀上來看,黑黑的行為並不構成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的違規,並且行走方向與行人穿越道一致。因此,法院最終裁定撤銷原先的罰款,並判決全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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