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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遭性騷…個資還被「誤寄給加害人」!士林警:進行內部檢討

社會中心/倪譽瑋報導

士林地檢署針對士林警分局「寄錯通知書」的疏失進行調查。(圖/資料照)

▲士林地檢署針對士林警分局「寄錯通知書」的疏失進行調查。(圖/資料照)

去(2024)年一名女子收到IG私訊,對方的語氣令她不適,因而提告性騷擾,士林警分局在偵辦時,不慎將有機敏個資如住址、身份證字號等的通知書寄錯,女子得知自己的資訊被寄到加害人手上,不滿地PO文批評,爭議在網路上發酵。士林分局對此表示,錯誤的通知書已收回,也進行內部檢討,主動告知士林地檢署(士檢)。經過調查,如今也歸納了相關責任。

2024年8月,台北市某位前議員的兒子楊男,在社群軟體Instagram私訊一位女子,對方感到被性騷擾因而提告。案件送出後,地檢署要求警方補足資料,但士林分局在處理時,不慎將有身分證字號、住址等個資的通知書寄錯,導致女子收到楊男的、楊男收到女子的。

事後女子在Threads發文指出,收到錯誤通知後,她打電話詢問分局,受理員警稱偵查佐把資料寄錯,已打給楊男確認是否有收到,並要求對方銷毀。但由於楊男前科累累且有精神科紀錄,她還是很無言「(如果)對方是瘋子,他可以拍下來無限散播給別人」,也痛批「現在警察是不是沒在帶腦上班?」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士林分局在接獲反映後,立即派員收回錯誤的通知書,也表示會提供保護措施;事後進行內部檢討,對負責案件的鍾姓偵查佐記2次申誡處分。此外,分局也主動通報士檢依過失洩密罪嫌函送。

檢方調查,通知書寄件由多名人員負責,除鍾男,一名李姓書記也有負責準備、核對;而寄送前校對、封裝工作由一名高姓辦事員負責,她坦承自己寄送時確實未仔細核對。最後,檢方認定高女涉過失洩密罪,緩起訴,但須於8個月內繳罰金4萬元;因沒有確切證據顯示鍾男、李男故意洩密,2人也與遭性騷女子、楊男無利害關係,難以構成相關罪名,因此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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