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基隆報導
今年1月間,基隆一名59歲簡姓男子,行經某民宅前,發現大門未上鎖,竟直接開門闖入屋內,先是偷吃廚房桌上的一顆橘子,之後又跑到臥室內休息,屋主返家後撞見,氣得當場報警處理。案經基隆地院審理,依侵入住宅竊盜罪判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9萬元。

▲基隆簡姓男子入侵民宅、還偷吃橘子遭判刑。(示意圖/pixabay)
據了解,今年1月13日下午,簡男路過基隆市區某民宅,發現大門並未上鎖,竟直接開門入內,還跑到廚房拿一顆橘子吃,之後又跑去臥室休息。涂姓屋主返家之後,驚見屋內竟有陌生男子,忙報警處理。
簡男到案後坦承犯行,辯稱發現民宅大門未鎖就進屋,因口渴才拿橘子吃,荒唐行徑讓警方也搖頭。案經法院審理,雖價值僅約10元左右,但法官認為,簡男任意侵入他人住宅,且竊取被害人財物,法治觀念淡薄,考量他的犯罪動機等,判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以1天1千元折算,以示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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