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仍在服役的劉姓男子,前年在IG上匿名恐嚇正妹提供私密照。(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在空軍氣象聯隊服役29歲的劉姓男子,2023年10月在IG上海巡時,認識正妹小美(化名),但劉男基於私慾,要求小美拍攝裸照,否則就要上網爆料個資,還指定小美「給我裸照,正面坐著腿打開」,若不照做就走著瞧,小美嚇壞報警,劉男遭檢方提起公訴。桃園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劉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劉男目前仍在軍中服役,前年在IG上與小美聊天,要小美提供私密照,還多次語出恐嚇「決定權在你好嗎?你的裸照就好了,我只是會存而已,又不會怎樣」、「你先給我裸照,然後正面坐著,腿打開,我告訴你,不然明天就走著瞧吧」、「我是要錄影的10秒,就沒了,軍中搞色的,可是大過起跳,看看媒體比較會寫,還是我」、「今天晚上會發喔!會把上面的單位一併打進去。」小美心生恐懼,立刻向警方報案,劉男遭檢方提起公訴。
桃園地院法官審酌,劉男在網路上匿名,不斷要脅小美提供其私密照片,且在警詢及偵訊時均否認犯行,稱僅當下覺得好玩等語,欲以玩笑為由粉飾小美收受訊息時之懼怕不安,認為劉男犯後態度可議。
但法官也指出,念及劉男最後終於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已與小美達成和解並履行賠償完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劉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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